关于开展2023年青岛市产业集群培育专项强链计划关键技术攻关、海洋科技创新专项、未来产业培育专项新兴产业培育计划、创新生态营造专项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技惠民示范专项项目答辩评审工作的预备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青岛市产业集群培育专项强链计划关键技术攻关、海洋科技创新专项、未来产业培育专项新兴产业培育计划、创新生态营造专项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技惠民示范专项项目答辩评审工作的预备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0-27 |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3年青岛市产业集群培育专项强链计划关键技术攻关、海洋科技创新专项、未来产业培育专项新兴产业培育计划、创新生态营造专项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技惠民示范专项项目答辩评审拟于11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 通过2023年青岛市产业集群培育专项强链计划关键技术攻关、海洋科技创新专项、未来产业培育专项新兴产业培育计划、创新生态营造专项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技惠民示范专项项目形式审查的项目,具体见公示名单。 二、答辩地点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市北区山东路171号青岛科技创新大厦16层)。 三、答辩方式 评审分为申报单位汇报和专家提问答辩两个环节,申报人需到现场汇报并回答专家问询。 (一)申报单位汇报 申报人汇报不超过10分钟,汇报人原则上应为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不得超过3人且须为项目组成员(3人建议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若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其他成员代为答辩,须出具项目申报单位盖章的委托函(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均需签字)。 (二)专家提问 专家在审阅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结合申报人汇报情况进行提问,申报人解答。每个项目问辩时间10分钟。 (三)答辩过程要求 1.请参加答辩人员按照时间安排(后续通知),提前半小时到达答辩地点,报到。答辩开始后仍未到达会场的,视为主动放弃答辩。 2.答辩过程设倒计时提示,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答辩,超时立即停止答辩。 3.参会人员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持48h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扫描场所码。省外入青返青人员需严格执行抵青防疫要求。 (四)答辩材料要求 1.答辩材料统一使用PDF格式,应客观、真实、准确,所述目标任务与申报目标任务须完全一致,不得更改,不得夸大成果水平和应用情况,否则取消申报人选资格。 2.答辩材料文件以“指南方向+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例:科技惠民+*公司+*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体外诊断抗体试剂研发及产业化(揭榜制)+*公司+*项目等)命名,后缀名为*.pdf。请务必提前测试,确保PDF可以正常浏览。 3.提交内容:电子(扫描)版材料,包括:1.答辩材料,2.承诺书和答辩人员回执(附件1、2)。所有文件不要压缩。 四、其他相关要求 1.若因客观原因放弃答辩的,须提供放弃答辩说明,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后提交给主管单位,主管单位汇总并出具审核意见,于10月28日(周五)16:00前报送至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评审资格。 2.请主管单位及时通知申报单位做好答辩准备,申报单位将答辩评审PDF、承诺书扫描版(附件1)、回执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附件2),于10月29日(周六)16:00前发送至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邮箱(qdxmfw@qdppc.net),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728768、88728786 (二)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高新技术与重大专项处 联系电话:85911332 海洋科技处 联系电话:85911312 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电话:85911341 科技合作处 联系电话:85911347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联系电话:85911342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