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部省联动“深远海大型养殖装备平台与智能养殖模式”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部省联动“深远海大型养殖装备平台与智能养殖模式”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6-14 |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省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27号),在“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省联动项目中,“深远海大型养殖装备平台与智能养殖模式”项目由青岛市组织实施(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请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查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5年,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参与单位不超过10家。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3.申报项目中青岛有关单位牵头的课题数不少于1个、不多于2个,其中遴选1名课题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1个课题由企业牵头。青岛有关单位牵头的课题所获中央财政资金不超过项目中央财政资金的50%。申报项目中由企业牵头的课题原则上不少于2个。 4.申报项目经费预算由中央财政资金和青岛市财政资金共同组成。青岛市财政资金与本市有关单位牵头课题所获中央财政资金配比不低于1:1。 二、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为青岛市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或企业等,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三、申报工作流程 1.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2022年6月22日8:00至7月17日16:00。 2.评审论证。坚持简化高效原则,青岛市作为推荐单位通过“国科管系统”受理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并组织专家评审论证。 专家评审论证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由项目负责人进行PPT答辩。评审论证专家组不少于5名专家,其中财务专家不少于1名。评审论证专家从专家库中遴选,专家遴选实行回避制度。评审论证专家组通过答辩和资料审查,形成评审论证意见,提出“推荐”“不推荐”的评审论证建议。 评审论证建议为“推荐”的申报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于7月21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市科技局审核。 3.组织推荐。市科技局通过“国科管系统”对申报材料审核后于7月25日16:00前推荐至科技部。 三、业务咨询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海洋科技处 联系电话:85911386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