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岛市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拨改投”改革的工作方案》《青岛市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岛市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符合青岛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布局。
2.达到市级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类项目立项水平。
(1)项目应围绕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强原创性和颠覆性的前沿技术研发,通过推动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在一定时限内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验证及示范应用,完成重大科技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带动相关领域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2)项目实施能够最大限度发挥科技创新资源作用,有效促进产业上下游衔接、产业链条延伸或产业集群式发展,有效推动产学研合作、创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
(3)具有较强科创属性和成长潜力,项目完成时技术成熟度不低于8级;
(4)申报单位自筹资金项目投入应不少于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额度。
3.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企业、高层次人才领衔创办的企业、创新性强且发展成熟度高的企业。
4.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推荐拟投资(信贷)支持或近半年已投资 (信贷)支持的企业参与申报。
(三)支持内容
单个项目的投资强度最高1000万元。财政资金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企业总股本25%,且不为第一大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可最长延至10年。
已获得市级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类项目(未结题验收)等科技资金支持的企业,获得股权投资时,企业股价折价处理,具体折幅通过投资谈判决定。
二、申报要求
(一)每个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次只能牵头申报1项科技股权投资项目。
(二)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三)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审核,对获得投资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四)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应接照《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资环〔2022〕 29号,以下简称“绿色门槛”制度) 要求,做好“绿色门槛”制度审查工作。申报单位须对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在申报材料中做出书面承诺,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绿色门槛”制度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同时在推荐函中就总体审核情况做出说明,对不符合制度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推荐。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qdstc.qingdao.gov.cn,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登录”,进入系统进行申报。没有账号的,按单位注册流程进行注册,并及时联系主管单位(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账号绑定审核。登录主页面后,在“奖补类项目-奖补资金兑现服务-申报指南”模块中,“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岛市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栏,点击“申报”,确认申报类别后,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上传材料包括:
1.青岛市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附件1)。
2.基本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质证明、生产经营场所的规范证明以及获得的知识产权、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等材料。
3.达到市级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类项目立项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完成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带动相关领域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的证明材料;项目有效推动产学研合作、创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企业科创属性和创新能力的材料。
4.补充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在企业类型中勾选以下选项时,需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校、科研院所项目产业化企业提供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高端人才领衔创办的企业提供高端人才资格证明材料;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企业提供获奖证明材料;金融机构拟投资(信贷)支持或近半年已投资(信贷)支持的企业提供相关投资、贷款材料或金融机构证明材料。
推荐单位上传材料包括:
1.推荐函(附件2,红头文件格式、加盖公章,每个项目一份)。
2.青岛市科技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汇总表(附件3,同时上传可编辑的Excel文件)。
3.“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附件4,加盖公章)。
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上传材料要求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多页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对扫描文件做好相应命名。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17时前,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于6月17日17时前,通过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上传相关材料并添加意见后提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张天宝 85911342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栗建新 85631057
技术支持 85912992
(五)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85911362
附件:1.2025年度青岛市科技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
2.推荐函(模板)
3.2025年度青岛市科技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汇总表
4.“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