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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3-09-22   来源:本站   作者:众创空间协会   已阅读: 1487 次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青岛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青政办字〔2022〕77号)和《青岛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青工信字〔2023〕6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度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施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企业申报组织工作。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预算

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新能源汽车(不含氢燃料电池汽车)增产提效奖励资金详见附件1;

2.新建关键(其它)零部件项目奖励资金详见附件2;

3.氢燃料电池汽车增产提效奖励资金详见附件4。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http://zccx.qingdao.gov.cn)注册,在线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13日(星期五)前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提交至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区市初审。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国执行公开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平台查询企业是否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就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征求生态环境、节能、公安和法院等单位意见,并将审核结果函告同级财政部门。

(三)区市推荐初审完毕后,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0月20日(星期五)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张璐,联系方式:51917630、18615328608,地址: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市政府四期办公楼812房间),电子版材料汇总后同步报送,推荐情况需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同时,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过“青岛政策通”将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

(四)市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后,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复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对需要现场确认的项目进行现场确认,并进行项目查重,核定奖补企业和奖补额度。

三、有关要求

(一)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申报,做好材料审核、报送工作。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专家做好现场核查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对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或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取消政策性资金扶持

(三)申报企业如获得政策支持,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四)未尽事宜,以《青岛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青工信字〔2023〕6号)为准。

政策通平台技术支持热线:85017188;政策咨询电话:85913125。

附件:1.新能源汽车(不含氢燃料电池汽车)增产提效奖励资金

2.新建关键(其它)零部件项目奖励资金

3.企业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

4.氢燃料电池汽车增产提效奖励资金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政策通平台操作手册

附件1:新能源汽车(不含氢燃料电池汽车)增产提效奖励资金.doc

附件2:新建关键(其它)零部件项目奖励资金.doc

附件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附件4:氢燃料电池汽车增产提效奖励资金.doc

附件3:企业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xlsx

附件6:政策通平台操作手册.docx